鹤壁市档案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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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指南

发布时间: 2017-03-11 20:49:53

鹤壁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)规定,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

一、 工作机构

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档案局办公室,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。

办公地址: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
联系电话:0392-3327755   

传真号码:0392-3335075

通讯地址:鹤壁市档案局(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 91号)

邮政编码:458030

电子邮箱:hbdajbgs@126.com

二、主动公开

(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。

1、档案局领导信息

2、档案局机构设置信息

3、档案局中长期、年度工作计划

4、档案局规范性文件

5、档案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

6、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,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

7、档案局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

8、档案局执法工作需公开内容

9、档案局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

()公开形式。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档案局层面信息,本机关将在鹤壁市档案局网站(网址为:http//www.dgwenrui.com)上主动公开。

(公开时限。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,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 20 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

(提出申请。填写《鹤壁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详见依申请公开),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鹤壁市档案局网站 (http//www.dgwenrui.com ) 上下载电子版本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
1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鹤壁市档案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(信息申请索引号使用规则。为便于信息的检索和更新,本索引号由“地区及部门编号”、“信息分类号”、“信息生成年份”、“信息顺序编号” 四组代码构成。四部分号码用 - 相连,其结构为:地区及部门编号 - 信息分类号 - 信息生成年份 - 信息顺序编号(具体可参见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》

(申请的处理

1、受理。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、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
2、办理。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将进行登记,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 15 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
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 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
 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 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
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
3、答复。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《申请表》中的要求,可提供纸质、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,并可通过自行领取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。

 (收费标准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可以在《鹤壁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中一并填妥。

四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察机关、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